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内容
1.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大学生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引导青年学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部门、各学院)
2.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师生专题学习宪法。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校内各级党组织可采用专家讲座、重温宪法誓词、知识答题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法学院结合专业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讲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责任单位:组织部、法学院)
3.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专业课教师要充分利用专业课等渠道,思政课教师要用好《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非专业课教师要在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创新教学方法,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各学院)
4.举办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青年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举办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法学院、各学院)
5.推进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法学院、各学院)
6.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共同参与。(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
7.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利用“三微一端”、各级网站、宣传栏、宣传板牌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宣传发布宪法周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宪法,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发现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给予表扬并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健全完善相关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规划、精心谋划推动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把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各单位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学单位在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书写宪法板报等实践活动,多渠道弘扬宪法精神,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凝练工作特色。各单位要加强“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特色亮点,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既有章法、见力度,更重质量、强效果,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加快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日常生活。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年度开展宪法教育的做法、经验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12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戎萌萌,联系电话:0554-6863697。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