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南师范学院第一届“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浏览次数:276

单位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照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试行)》(宣传〔2022〕4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文明单位评选对象为各处级单位,各处室和学院分开评选。

二、申报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实施自查,符合条件的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撰写自评报告。申报单位要根据学校“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实施自查,逐项对照评选办法中所列评选条件,撰写2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

申报表、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7月6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电子发送至涂新宇电子政务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视,以校级“文明单位”评选为契机,推动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有力凝聚师生精神力量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申报评选校文明单位是集中检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有效方式,是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三)积极申报,求真务实。各单位要以精益求精的态度,积极申报校级“文明单位”,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力求实效,共同形成全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合力

 

联系人:涂新宇,电话6863630。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2627 

 

 

 

 

 

主办单位:宣传部统战部

 2022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