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照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求,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试行)》(宣传〔2022〕4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文明单位评选对象为各处级单位,各处室和学院分开评选。
二、申报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实施自查,符合条件的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撰写自评报告。申报单位要根据学校“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实施自查,逐项对照评选办法中所列评选条件,撰写20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
申报表、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7月6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电子版发送至涂新宇电子政务,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视,以校级“文明单位”评选为契机,推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有力凝聚师生精神力量。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申报评选校文明单位是集中检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有效方式,是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三)积极申报,求真务实。各单位要以精益求精的态度,积极申报校级“文明单位”,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力求实效,共同形成全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合力。
联系人:涂新宇,电话:6863630。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宣传部统战部 | 2022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