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975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淮南师范学院根据淮南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引导师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努力发展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使重大活动、节庆日、纪念日成为展示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契机;成为涵养公民道德的重要抓手;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平台;成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成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阵地。努力在广大师生中营造民族团结、国家富强、社会和谐、积极向上的浓厚社会氛围,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为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为充分挖掘节庆日和纪念日所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涵养青年学生品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单位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在“3·5”学雷锋纪念日、“9·3”抗战胜利纪念日、“9·18”事变纪念日、“9·30”烈士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12·13”国家公祭日等纪念日,围绕纪念日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纪念日宣传氛围。各相关单位利用各种纪念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追思先烈、志愿服务等活动。

2.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庆日,围绕节庆日主题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热烈节庆日宣传氛围。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师生入党仪式、入团仪式、升国旗仪式等活动。

3.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浓厚传统节日宣传氛围。

4.在秋季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元旦晚会、毕业典礼等学校重要活动中融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内容,推动广大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传播主流价值,具象化、分众化推进教育实践系列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实践活动。

2.做好宣传氛围营造和新闻报道工作。各单位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和宣传氛围营造。各单位宣传员要挖掘新闻点,收集新闻线索,全面准确反映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主动对接党委宣传部,积极配合一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展线下活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活动。活动期间,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4.精心做好资料收集。结合文明校园建设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前谋划、注意掌握时间节点,留存好活动现场图片。各类节庆日、纪念日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涂新宇联系电话:6863630。

 

附件: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