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高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让他们及时了解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和完善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及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有关人士传达或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
2.邀请党外人士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会等全校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会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民主党派(团体)校级负责人作为特邀嘉宾列席大会,并事先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邀请党外人士列席中层干部会议。学校举行的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学期工作,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民主党派(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4.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遇下列情况,学校应召开有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民主党派(团体)校级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茶话会等。
(1)学校党政做出重要决定或出台涉及面广泛的重大举措时,应事先召开党外人士专题座谈会,认真听电意见和建议。
(2)学校党政开展有关重要活动时,需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
(3)在传统节日(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期间,若召开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茶话会,由统战部部长主持会议,学校分管统战工作的副书记到会讲话,通报情况,并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建设性意见。
5.邀请党外人士出席庆典等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和庆典时,应邀请民主党派(团体)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出席,并请党外知名人士在主席台就坐。
6.各二级单位建立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制度,邀请参加本单位教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等会议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