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进一步加强校内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的管理,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淮南师范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行管理
1.工作群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本单位QQ群、微信群等工作群的运行管理,工作群命名须得体、妥当。
2.工作群实行专人负责。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QQ群、微信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担任QQ群、微信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3.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制度。QQ群、微信群成员须为工作范围内的人员,群成员因工作职务变动,应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
4.严禁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审批,以冠有“淮南师范学院”中外文专用字样和包含学校Logo等信息以及以学校所属各单位和部门、任何组织、某工作项目为名义开通建立QQ群、微信群。
二、规范信息发布
1.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应与工作有关,主要发布各类工作性通知、活动以及宣传、教育等信息,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2.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重要信息发布须经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3.工作群内成员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互动,禁止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禁止发布骚扰、广告信息,禁止传播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违法信息。
三、落实监管处置
1.各单位须加强监管力度,切实落实本单位QQ群、微信群管理员的监管职责。
2.各单位须加强本单位所属QQ群、微信群的正面引导,强化思想引领。
3. 各单位须对本单位所属QQ群、微信群开展定期巡查工作并形成巡查台账,对管理不严、信息发布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QQ群、微信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0年11月2日